发布时间:2021-10-26 14:58 发布单位:发改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提升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以下简称“评估审查”)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了《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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