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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孵化培育科技企业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08:56        发布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各市、县(区)科技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为推动我区科技“双创”载体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23〕1号),现将202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孵化培育科技企业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1.在宁夏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并且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认定(备案)的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两类载体。

  2.载体孵化运行绩效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违法、科研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

  3.2022年及以前认定的载体,须在最近一次“双创”载体绩效评价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孵化培育的科技企业要求

  1.孵化培育的科技企业范围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年度为2023、2024年。

  2.孵化培育的科技企业需在资格认定前进驻“双创”孵化载体(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3.孵化培育的科技企业每个类别只计算一次奖补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宁夏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孵化培育科技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2.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公章)。

  3.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复印件或入库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或企查查、天眼查等提供的企业信息变更记录页。

  4.载体培育孵化企业的相关证实材料:入驻载体孵化协议、孵化服务台账(包括为企业提供政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金融、市场、品牌等方面孵化服务的照片或文字等记录)等。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符合条件的“双创”孵化载体,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202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模块,在线填写提交《宁夏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孵化培育科技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模板见附件)并上传证明材料。通过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科技厅。

  2.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纸质材料由五市科技局、宁东基地及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后,提交至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A区205室。

  3.经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流程后,提出拟奖补建议名单,经科技厅商财政厅按程序审定通过后,下达拨付奖补资金。

  4.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6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申利忠 0951-5026942

  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康玉 马润霞 0951-5032946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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