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6 00:00 发布单位:国家科技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做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从2016年10月17日起,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网上申报工作将统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中心()申报。
2. 申报单位申报时登录申报中心按照网站说明进行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和在线填报工作(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
3. 自网上申报平台开通之日起,科技部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将不再受理邮件形式的申报。
4. 如有网上申报技术问题,请致电010-88659000(中继线);相关申报业务问题,请致电010-88225151。
特此通告。
科技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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