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3 00:00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9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专利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专利工作先进集体80个、先进工作者34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全国专利系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集体或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专利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全国专利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10-62083078、62086502
传真:010-6208323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电子邮箱:guanbaiquan@
邮政编码:100088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电话:010-84233499
传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biaozhang@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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