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 发布单位:国家科技部
国科基函〔2017〕5号
山西省科技厅、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导向作用,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2017年将对“传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2个信息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进行评估。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承担。请按照中国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随后发布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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