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6 00:00 发布单位:国家财政部
财会﹝2017﹞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7年6月12日
您感兴趣的政策: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区科创投入 持续扩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创新 发展支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24
2024/04/25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 《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28
一图速览《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赛马制”实施办法(试行)》
2022/09/01
2022/06/15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