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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09 10:42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近日,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全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意见的主要思路

  《意见》编制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借鉴相关省区和国家大院大所在开展该项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听取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及建议。

  《意见》着重把握了四个要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规避科研诚信管理工作出现形式化、复杂化或内容泛化等现象。二是明确提出要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三是聚焦主要矛盾,从明确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依法依规处理科研失信行为、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点任务。四是积极回应科研机构、高校特别是一线科研人员的关切和需求,注重了《意见》实施的主体性、主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意见的重点内容

  《意见》确定由宣传部、科技厅分别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自领域的科研诚信具体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和诚信档案。宣传部、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成果质量、效益、影响的评估。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科研项目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工作的必要程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科研诚信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保障。

  《意见》对自治区各级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社会组织、科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提出要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全过程,在各类科研合同、任务书中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加强科研诚信合同管理。要在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项目等工作中主动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要求从事推荐(提名)、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意见》明确提出宣传部、科技厅要根据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科研诚信受理举报、核查事实、日常监管等工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对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进行调查。两部门要会同有关自治区部门建立全区统一的科研诚信信用评价标准,适时对科研活动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诚信评级。

  《意见》明确提出科研失信行为人所在单位是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明确本单位科研诚信机构和监察审计机构等调查处理职责分工,公正、公平开展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教育预防、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三、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明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宣传部、科技厅要联合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自治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科研保障措施,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确定完成时间。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强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并要求区内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教师、青年学生等的科研诚信教育。

  三是要重视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公布诚信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四是要强化监测评估。提出由宣传部、科技厅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组织第三方评估,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分别定期发布自治区科研诚信评价报告。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编写呈现了三个重要特点:

  一是确定了我区科研诚信的主要行为规范。通过对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从事科技服务的专业机构等四类主体主要诚信内容的具体规定,使我区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度”和“量”的掌控有了基本依据,使我区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的科研诚信建设趋于统一规范。

  二是明确提出要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宣传、失信案件调查处理、信息征集、分类评价等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主体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三是明确提出要将信息技术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效手段。立足现有相关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全区的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对全区科研人员、相关机构、组织等的科研诚信状况进行记录。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使我区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网络化、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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