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价格: 面议
类型: 非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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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一类强大的精神活性物质, 由于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反复使用可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主要症状有意识障碍,幻觉,判断、记忆或注意障碍,情感障碍,自控能力下降或行为不顾后果)、戒断综合征(有意识障碍,注意不集中,内感性不适,幻觉或错觉,妄想,记忆减退,判断力减退,情绪改变如坐立不安、焦虑、抑郁、易激惹、情感脆弱等,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不能忍受挫折或打击,睡眠障碍,人格改变等症状)、精神病性症状( 如幻觉,人物定向障碍,妄想和病理性观念如偏执或被害色彩,精神运动障碍如明显兴奋、抑制或木僵,严重的情感障碍,无明显意识障碍)、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 如遗忘综合征,痴呆,其他持久性认知改变,情感障碍,行为障碍或人格改变,神经症症状等),即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近年来,毒品及其引发的犯罪行为日益成为公共安全问题及大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吸毒人群的比率日趋上升,吸毒所致的精神障碍者涉案率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对这类人群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已成为法医精神病鉴定和科学研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2013年6月起,在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研究”项目组开展着手对这一热点问题进行研究。经由项目组五年多的不懈努力,研究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阶段性成果已在国内外相关刊物上发表,某些建设性意见已获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采纳用以规范行业鉴定实践,并完成《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书稿,该书稿对项目研究成果的集中总结。研究成果有助于完善国内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的鉴定诊断体系,丰富了相关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理论架构,拓展了相关人员对域外同类研究与立法的视野,是对法医精神病学理论体系的有效补充。成果中相关鉴定诊断思路与鉴定诊断要点、评定要求、典型案例能较大地提高相关评定工作的一致性、科学性,进一步提升行业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此外,项目成果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评定对策及司法处置提供了思路与参考。项目成果适时提出了切实规范这类人群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工作的途径,对提高相关司法处置的科学性具有积极意义,并产生深远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为司法公正与司法和谐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证,同时也较好地兼顾公共安全与精神障碍者权益的双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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