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8 00:00 发布单位:国家财政部
财办会[2016]2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推动供给侧改革,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我们起草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请有关部门和各地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527
传 真:010-6855 2528
邮 箱:wanghong@
附件1: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您感兴趣的政策:
党代会报告这样部署科技创新工作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2022/06/23
2025/03/2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核定办法》解读
2022/11/14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3年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 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的通知
2023/02/27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03/13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