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5 00:00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经核实,长沙市令骅专利代理事务所和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因此我局依法注销长沙市令骅专利代理事务所和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5日
您感兴趣的政策:
2022/07/04
2022/06/1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6/01
2024/07/09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8/07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