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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14:41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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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对2021年以前认定的74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等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创科众创空间等12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A类;银川经开区育成中心等1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农直通众创空间等20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B类;中卫市兴拓现代农业众创空间等8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C类。宁夏兴智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等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银川综合保税区梧桐众创空间等11家众创空间取消认定资格。详细情况见附件。

  请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科技“双创”载体的管理和服务。各“双创”载体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发展水平,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高水平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提供有力支撑。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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