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欢迎来到宁夏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常见问题  关于我们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微信公众号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页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2023年自治区创新创业孵化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34        发布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分享到: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开区经发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提高我区孵化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决定举办2023年自治区创新创业孵化中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8日(周日)至2023年6月3日(周六),共7天。5月28日报到,6月3日返程。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共50人。

  (一)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人。

  (二)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负责人。

  (三)相关厅局单位从事创新创业人员。

  (四)自治区科技厅相关处室人员。

  三、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新形势下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模式、孵化育成服务能力提升、资本赋能创业孵化、借鉴学习浙江省“双创”发展经验、优秀“双创”载体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办,自治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办。

  (二)各孵化载体限报1人。

  (三)为方便校方接送站,参训学员统一乘坐同一航班集体往返,请提前自行订票。出发:5月28日,银川至杭州的航班(13:00河东机场T3-16:00萧山机场T4,国航CA1776),返程:6月3日,杭州至银川的航班(13:05萧山机场T1-16:00河东机场T3,首都航JD5149)。

  (四)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因学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五)学员在参训前要充分考虑自身状况,提前做好自我健康检测,确保无重大疾病,不影响本次外出培训学习的整体安排。学员培训期间带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烧等症状,请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

  (六)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和安排,全程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思考,学用结合,课程结束后提交1篇学习心得。结业后颁发“全区创新创业孵化中级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参训情况将列入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档案。

  (七)本次培训班采取封闭式管理,培训费及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信局和银川经开区经发局负责本地区孵化载体报名,科技厅将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请于5月10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表格和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947209635@qq.com。

  五、联系方式

  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原晓娜 0951-5034668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张海东 0951-5026942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

网站访问量:               网站在线人数:0              技术支持:科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