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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 《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14:11        发布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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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打造东西部跨区域协同创新样板,推动宁夏成为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强化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引领,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开放协同创新为路径,以深化科技合作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创新力量厚植、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协同联动、创新生态涵养工程,深化“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顶层设计、统筹推动、激励引导作用,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

  ——需求导向、企业主体。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聚焦宁夏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推动宁夏所需与东部所能精准对接,扩大合作成效。

  ——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坚持市场化机制,积极引进东部科技创新资源,拓展合作领域,搭建合作载体,创新合作方式,推进协同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

  ——大胆探索、示范引领。突出机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资源流动共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破解我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

  (三)总体定位

  ——打造东西部科技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引领区。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加快构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创新平台联合共建、人才智力精准对接等科技合作新机制。

  ——打造东西部科技攻关与成果引进转化引领区。坚持聚焦重点领域,集聚创新资源,畅通转移渠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坚,引进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力争使更多的领域、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助推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东西部人才交流合作引领区。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加大“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力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形成区内人才竞相涌现、区外人才加速集聚的良好局面。

  ——打造东西部科技创新主体协同发展引领区。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创新主体意识,加快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共同体,促进区内外企业融通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壮大创新力量,打造创新集群,增强协同创新效能。

  (四)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1000项以上,引进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00项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45%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突破800家,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突破100个,常态化参与宁夏科技创新的区外人才突破10000人,形成跨区域协同创新的示范样板;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东西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新路径

  1.强化联合攻关,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六新”产业做大做强,新型材料产业重点突破高纯度、高强度、高精度、高性能材料先进制备和精深加工技术;清洁能源产业重点突破光伏风电制造、氢能储能开发等关键技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突破智能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数字信息产业重点突破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等关键制造技术;现代化工产业重点突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精细化工清洁生产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技术;轻工纺织产业重点助推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撑“六特”产业提质增效,葡萄酒产业重点突破酿酒葡萄栽培与葡萄酒酿造关键技术,选育抗寒新品种,突破产区典型风格酿造技术;枸杞产业重点突破新品种选育及高附加值功能食品、药用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牛奶产业重点突破奶牛疫病防控、高效饲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精深加工、功能性乳制品开发等关键技术;肉牛产业重点突破良种引育、品质提升、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滩羊产业重点突破提纯复壮和高值化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冷凉蔬菜产业重点突破高效栽培、储运保鲜和绿色加工等关键技术。助推“六优”产业提档升级,围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产业重点开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围绕节能降耗、高效节水、种质资源、“双碳”、“双控”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技术难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林草局、农科院,各市、县〔区〕)

  2.强化协同联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实施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引导区内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开展科技合作。坚持引培并举,持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和“瞪羚”企业,引导企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对标东部同行标杆企业加强科技合作,引进科技成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对接东部产业需求,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支持区内企业联合区内外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设立“飞地”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纳入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双创”载体予以支持;对集聚人才、科技研发、项目输入、成果转化等成效突出的按政策奖补。实施高新区“双创”升级工程,积极引入东部创新资源,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和产业园区,吸引区内外大中型企业入园,培育孵化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县〔区〕)

  3.强化优势互补,联合共建创新基地。鼓励区内各类创新平台联合区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成效显著的给予支持。东部创新主体来宁自建或共建创新平台按政策给予补助;区外企业来宁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支持范围。全国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在宁设立的分支机构视同为新建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给予支持。鼓励联合区外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提升宁夏整体医疗水平以及重点人群疾病预防和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的应对能力;联合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打造一批国家临床医学专科,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聚焦“数字宁夏”建设和“东数西算”工程,加强在算力调度体系、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建设等领域前沿研究探索,推进信创产品适配应用,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宁夏大数据产业研究院。联合东部创新主体建设宁夏水利数字孪生流域平台,依托西部云基地构建“闽宁云”、“苏宁云”、宁夏数字治水产业云,建设宁夏黄河水联网数字治水重点实验室和银川水联网数字治水联合研究院,加快与广东省联合建立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围绕国家战略和宁夏需求,积极联合东部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农科院,各市、县〔区〕)

  (二)构建东西部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4.强化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健全与东部省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共享机制,建立东西部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举办科技成果需求对接活动,拓宽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渠道。围绕宁夏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行动和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每年引进和转化10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聚焦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加强东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与东部农业强省科技合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引进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建设高标准绿色高效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闽宁科技合作示范,与东部广泛建立科技特派员互认机制,制定吸引东部科技特派员来宁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支持区外各类创新主体带项目、带成果来宁注册公司,成立分支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区内外创新主体在宁联合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

  5.强化体系建设,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区外创新主体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吸引区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来宁设立技术转移分支机构,鼓励区内外技术转移机构联合开展项目路演、创业大赛、成果转化论坛等活动。聚焦特色产业举办产学研推介和科技招商引资对接活动,吸引一批高科技企业来宁投资、高科技成果来宁转化。推动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宁夏技术市场在市县(区)和园区设立网点,形成区、市、县三级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支持中阿技术转移中心联合东部省市共建一批双边技术转移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农科院,各市、县〔区〕)

  6.强化区域协作,提升市县(区)和园区创新能力。市、县(区)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科技合作,持续实施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行动,引进示范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银川市作为创新发展引领市要探索东西部科技合作新路,构建协同创新新模式。市、县(区)和园区要积极吸引东部各类科技园区来宁建设“飞地”园区、开展结对共建。支持高新区建立“管委会+运营公司”运行机制,探索以“整体外包”、“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委托东部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管理,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吸引东部地区高新区在宁建设“飞地”园区。对园区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按其投资额的4倍、3倍和2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额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市、县〔区〕)

  (三)完善东西部人才智力合作新措施

  7.实施人才精准引用行动。强化企业引才用才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机制吸引使用东部地区人才。支持区内国有企业聘任东部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副总、首席专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引进东部地区学术带头人担任“学术副校(院)长”、“特聘专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支持引导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与东部地区建立柔性引才伙伴关系和人才定向培育机制,搭建实践实训基地。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需求编制人才目录,精准招才引智,实施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预引进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和园区等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人才小高地、继续教育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加大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科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林草局、农科院,各市、县〔区〕)

  8.实施人才联合培育行动。支持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究生院,共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及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深化与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项目合作。支持龙头企业与区内外高校共建新型理工类学科专业和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支持园区按产业类型组织企业赴东部开展培训,增强创新意识。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与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人员互派交流,带动人才培养。与东部建立技术经纪(理)人联合培养机制,建立“组团式”互派互学、“双向挂职”、共建人才培训基地等合作模式,联合培养壮大本土创新人才队伍。(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

  9.实施人才创新激励行动。健全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激励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科研绩效奖励、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薪酬激励机制;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项目立项、科技奖励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享受宁夏同类人才待遇;柔性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贡献突出的按政策给予支持。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来宁创新创业的,所在地政府在土地保障、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

  三、创新机制

  10.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把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东西部联动,统筹推动工作落实,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具体任务协调指导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纳入日常工作,加强与中央和国家部委对接沟通,细化推进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全力抓好落实。各市、县(区)要把东西部科技合作作为县域创新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统筹力量、协同推动,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科协、农科院,各市、县〔区〕)

  11.建立创新主体合作共赢机制。强化市场机制,突出企业东西部科技合作主体,积极探索“企业投入、政府补助、聚才引智、协同创新”新模式,鼓励企业与东部各类创新主体深度对接、合作研发、成果引进、精准引才,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按政策给予补助。将科技合作作为评价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平台申建等方面予以倾斜;将科技合作作为各类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补。对引进人才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对外科技合作新模式,促进产学研融合。(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科院,各市、县〔区〕)

  12.建立项目开放合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聚焦重点产业技术瓶颈,凝练重大科技榜单,面向全国发布,攻克技术难题。持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项目,集聚全国创新资源,解决宁夏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问题。面向全国设立优秀博士科研专项,吸引区内外博士聚焦宁夏重要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对区内企业与东部开展定向研发、联合攻关的,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各市、县〔区〕)

  13.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围绕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建设,加强协作、统筹谋划、共同推进。财政部门要加大科技资金统筹力度,强化东西部科技合作预算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东西部科技合作列入区域创新重要内容予以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精准挖掘行业和产业需求,建立常态化需求征集发布机制,与东部地区创新主体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发挥“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省级领导包抓机制作用,积极组织凝练产业需求,加强与东部交流对接,汇聚全国创新资源助推宁夏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协、地方金融监管局、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林草局、农科院,各市、县〔区〕)

  14.建立东西部科技合作激励机制。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督查激励,把东西部科技合作纳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评价内容。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东西部科技合作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创新主体给予奖励。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对外科学技术合作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区外科技人员予以奖励。建立东西部科技合作成效评估机制,对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园区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市、县(区)和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林草局、农科院,各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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