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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年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15:06        发布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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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六新”产业发展部署,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20〕1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和“赛马制”,组织开展2022年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自治区内企业或企业牵头形成的联合体,围绕《2022年自治区产业创新揭榜攻关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附件1)的要求,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揭榜。申请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揭榜的牵头企业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对揭榜的关键技术拥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应用前景良好。

  2.申请揭榜企业应有较强研发能力和核心团队,具备实现揭榜攻关任务及成果转化能力,具有解决技术需求难题的相关前期工作基础。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形成联合体申请揭榜。

  3.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符合年度揭榜任务重点方向和相关要求。

  4.申报的项目已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揭榜攻关项目。

  5.已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攻关项目尚未结题的企业,在项目验收通过前不得再申请揭榜。

  二、组织推荐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统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材料,并在审核后集中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2、3)。

  三、材料报送

  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揭榜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促进处(纸质一式7份,光盘1份),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揭榜的企业可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下载申报材料模板。

  联系人:科技促进处 朱玉娟 0951-6363455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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