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4 11:43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3号)要求,现对拟推荐立项的2021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引才专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即8月24日—8月30日,凡对拟推荐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或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联系电话: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0951-5032671
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9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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