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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21年度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09:42        发布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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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宁东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工信创融发〔2021〕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4号)及申报通知等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查看、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银川中关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4家基地为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平台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撤销宁夏欣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平台“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见附件)。

  一、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的培育、引导和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各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加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全面升级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须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共享平台“数据上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服务数据。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王曦 0951-636359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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