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6 09:42 发布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宁东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工信创融发〔2021〕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4号)及申报通知等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查看、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银川中关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4家基地为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平台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撤销宁夏欣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平台“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见附件)。
一、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的培育、引导和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各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加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全面升级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须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共享平台“数据上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服务数据。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王曦 0951-636359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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