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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1:48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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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发挥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了解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宁夏艾依斯数据统计调研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二)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资金获补企业,其中2019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企业439家,2019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企业63家。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提供后补助配套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的拨付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管理工作的支撑材料;

  (二)2019年度获得后补助资金的企业需填写《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企业自评表》(见附件),评估单位将对各企业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请各有关企业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保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以上相关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10日之前将有关资料提交至邮箱:aesdata.good@163.com

  联系人:崔龙 18695281988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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