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7 16:10 发布单位: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市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银川经开区、各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有关会计事务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宁科高字〔2020〕12号)中的“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2)公布后,社会公众对其中部分机构的服务资质有质疑,向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进行了反映。认定管理小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办法,协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对专项审计机构的名单进行了审核和调整。现对调整后符合条件的专项审计机构名单重新予以公布,原申报通知中的“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2)作废。
请各部门、单位、企业知悉,严格按要求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工作。若在专项审计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及时向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叶学军 0951-5026942 杨 芳 0951-5044688
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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