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常见问题
欢迎来到宁夏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指南针 > 政策详细页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18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归口部门:科技局 0

申报时间2021-03-18~2021-05-15

适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申报奖励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属于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潜力。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的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属于高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性服务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度总收入的50%以上。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设有单独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平台,具有相应的研发条件及设施,有相应的人才培养(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激励等机制和制度;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如下标准: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的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4%;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10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3%;销售收入10000万元(含)以上的不低于2.5%。

高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4%;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低于3%。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主营业务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包括已获授权的核心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证书、新药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标准等。

(五)申报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负面事件。

政策内容

五市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属于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潜力。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的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属于高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性服务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度总收入的50%以上。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设有单独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平台,具有相应的研发条件及设施,有相应的人才培养(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激励等机制和制度;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如下标准: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的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4%;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10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3%;销售收入10000万元(含)以上的不低于2.5%。

高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之间的不低于4%;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低于3%。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主营业务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包括已获授权的核心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证书、新药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标准等。

(五)申报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负面事件。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按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请。

  (二)企业申请。企业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网站(网址),进入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资料应清晰完整、真实有效。企业填报财务数据必须与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企业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1本)后,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级市科技局或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三)审核汇总。五市科技局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内容完整、要件齐全,且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负面事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于5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装订。申报材料用白色封皮胶装,书脊竖版印“2021年科技小巨人申报书、企业名称”字样,以便检索。

(二)重新认定。2017年和2018年已认定成为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但尚未认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当在本年度申请重新认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审计机构。应当选择区内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四)其他事项。涉农企业不建议申报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可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五、联系方式

(一)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蒲 勇 0951-5032687苏胜亮 0951-5066384

(二)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叶学军 0951-5026942

(三)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人:李 昊 0951-5011204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院内南楼311室

立即匹配您想要的政策

最新政策申报信息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引进自治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2020-05-29~2020-06-19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0-04-04~2020-09-06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自治区科普项目

2020-03-24~2020-04-15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版权所有    宁ICP备11000235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6号

网站访问量:               网站在线人数:0              技术支持:科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