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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3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4:23        发布单位:宁夏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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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落细落实,推动我区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定了《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3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4月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田俊婵 联系电话:0951-5672148

  电子信箱:nxzscqyycjc@163.com传真:0951-5672004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1101室 ?邮编:750002

  附件: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3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4日

  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3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落细落实,推动我区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助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1.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培育扶持。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知识产权培优试点企业深度融合,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培优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件补助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件补助3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件补助10万元。对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2万元。对获得国外授权的注册商标,每件补助1万元。

  2.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现代化工等产业为重点,每年支持5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每年至少为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宣传介绍专利、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海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

  3.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每年组织5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分级测评、学习提升,运用标准化手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

  4.建立中小企业专利导航常态化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课程培训、成果共享、智能化应用工具等综合服务,满足企业专利导航实务需求。发挥好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作用,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项目开展专利导航,强化产业发展方向、定位、路径分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优化专利布局,有效支撑企业经营发展。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促进优质专利成果转移转化。与工信等部门协同推进专利开放许可,搭建供需平台,畅通流转渠道,面向“专精特新”企业举办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活动,支持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知识产权通过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向我区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转化运用;对我区引进转化运用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应用价值的企业,按转化交易额的5%予以支持,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促进企业精准获取、高效实施优质专利技术,规模化应用专利成果。

  6.提升企业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贡献度。加快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每年引导和支持不少于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7.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持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组织“专精特新”银企对接,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打包组合质押,拓展质押范围。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不低于2亿元担保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保险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知识产权被侵权保险、执行保险等产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的企业,在完成偿贷还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出质占比率及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补助上限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一年;对企业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按照实际支付评估费用的9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扶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商标与专利的组合效应,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商标品牌指导站每年为5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多途径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商标品牌附加值、知名度、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遴选50个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商标品牌,参与“百城百品”区域品牌建设,讲好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推动宁夏产品向宁夏品牌转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9.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级知识产权和工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案件线索信息收集,加大涉及“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10.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推动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机制,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助力企业“走出去”。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提升助企惠企实效

  11.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精准供给。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园区进行知识产权托管,引导和支持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申请、专利信息分析、维权援助等无偿服务,提升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考核认定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予以20万元支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对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提供专业支撑服务。

  1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加快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参评知识产权职称并开展聘任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现实保障和职业归属感。

  13.强化考核激励和跟踪问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各地落实任务情况作为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及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予以优先考虑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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